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車載通訊定位產品,是否需要進行CCC認證?
如:是否可以歸入1606類別“用戶移動終端”
文/檢測魚 徐習萍
CCC認證中1606類別,類別名稱——移動用戶終端。
車載類的產品,比如,帶有GPS定位功能和通訊模塊,是否需要歸入此類別,來進行CCC認證呢?
答案是:看通訊模塊,是否真正具備通訊功能。
首先,從1606類別,定義來考慮,有2個判定因素,2選1滿足,可以考慮歸入到1606類別,申請CCC認證。
這2個條件,如下:
產品附屬,是在用戶(也就是個體人)上,如:手持電話,個人GPS定位終端,個人定位儀;
通訊,是指如可以音視頻通話功能。
強調下:一個產品,一定要滿足1,或者滿足2,而后可以歸入到1606類別。
車載類產品,顯然不符合第1條,然后看第2條。
有些有GPS功能,有通訊模塊(2G/3G/4G),但通訊模塊,只用來傳遞定位信息,平臺信息反饋或者報警等,并非用來通信,那這個產品,也不在1606類別。
如果一個車載產品,做了CCC認證,那么你去看它的名稱中,肯定會強調“帶有通信功能”的字樣。
需要額外指出的是,這類產品中,有一個關鍵元器件——“通訊模塊”,是需要進行1606類別認證的。
是的,從“通訊模塊”的角度去看,把模塊當作一個產品,它的確符合具備通訊功能(雖然最終產品,可能不激活使用它的通訊功能),屬于1606類別。
如果,對此類產品有認證疑問,歡迎聯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