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正式頒布了AS9100 C版標準。
與AS9100 B版比較,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修改:
A.擴大了適用范圍
增加了國防工業組織。 標準的名稱更改為“航空、航天和國防組織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B.進一步強調了法律法規對該標準的優先地位,明確規定當本標準的要求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沖突時,后者優先。(條款1.1)
C.增加三個定義和控制要求。
D.增加了組織最高管理層應確保產品符合性和準時交付的要求。(條款5.2)
E.對標準第7章作了較大的修改,主要由以下幾點:
(1)7.1 產品實現的策劃
(2) 7.1.1“項目管理”
(3)7.1.2“風險管理”,
(4) 7.4 采購
F.顧客滿意度,增加了ISO9001:2008版的內容。
G.刪除了B版標準條款8.2.2有關“應采用適用的工具和技術如檢查單、過程流程圖以及類似方法以支持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審核。所選擇的工具的適用性將由內部審核過程的有效性和整個組織的業績來測量。內部審核也應滿足合同和/或法規的要求。”的要求。(條款8.2.2)
h. 增加了組織應監視改進措施的執行并評估結果的有效性的要求(條款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