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所有的天然纖維素或再生纖維素纖維織物以及部分經整理或未經整理的其他天然或合成纖維織物都是可燃的,這些織物在接觸明火源時,容易引起燃燒,由于其易燃性以及火焰的蔓延性等因素,致使一些可燃織物在制成服裝供消費者使用時,會危及到消費者的安全。鑒于以上原因,為保障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或減少火災造成的傷害和損失,各國針對織物及其制品的易燃性能制定了一系列法規和相關檢測方法。歐美、日本等國很早就對一系列紡織產品的燃燒性能進行了立法,包括服裝用織物、睡衣、兒童睡衣、地毯、床墊、窗簾等,要求須經燃燒試驗合格才能生產和使用;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還立法規定凡在高層建筑、航空、海運、醫院療養院、群眾集會場所及易燃工作區等使用的紡織品必須經耐燃測試合格。
本文主要介紹美國、加拿大、日本、歐洲及中國相應的技術法規、標準和主要測試方法。
2 紡織品燃燒性能技術法規與標準
2.1 美國
美國早在1953年就通過了《易燃織物法案》(FFA),在1954年和1967年又進行了修訂,并由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強制執行(表1)。
表1
標準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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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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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性能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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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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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FR 1610 服用紡織品易燃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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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1:
一般易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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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絨、軟毛、毛絨簇和棉絨的織物以及其他表面沒有凸起纖維的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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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3.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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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于服裝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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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絨、軟毛、毛絨簇和棉絨的織物以及其他表面沒有凸起纖維的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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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7 s或表面燃燒雖然比較迅速(在0 ~7 s之內),但火焰強度不能點燃或熔融織物的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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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2:
中等易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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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絨、軟毛、毛絨簇和棉絨的織物以及其他表面沒有凸起纖維的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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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為4~7 s(含基底組織的燃燒、熔融時間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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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于服裝制品,但應謹慎使用,因紡類織物的易燃性測試結果會隨織物特性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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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3:
快速劇烈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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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絨、軟毛、毛絨簇和棉絨的織物以及其他表面沒有凸起纖維的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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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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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織物被認為是易燃性的、危險的,因其快速、劇烈燃燒性不能用于服裝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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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絨、軟毛、毛絨簇和棉絨的織物以及其他表面沒有凸起纖維的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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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4 s,且其火焰強度足以燃燒或熔融基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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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FR 1615 兒童睡衣易燃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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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號兒童睡衣及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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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試樣的平均碳化長度≤17.8 cm(7 ′),
5個試樣中任一試樣的碳化長度≤25.4 cm(10′),即任一試樣都不能完全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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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種抽樣方法——常規抽樣法:以500打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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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FR 1616 兒童睡衣易燃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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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號兒童睡衣及相關材料,7~14號兒童睡衣及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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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抽樣方法:
①常規抽樣法;
②放寬抽樣法:
連續15批檢驗合格的可實施放寬抽樣法:以1 000打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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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FR 1630 地毯與氈毯表面易燃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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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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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塊試樣碳化區邊緣至金屬框(d20.3 cm)邊任一點的距離≥2.54 cm ,則該試樣試驗合格;8塊試樣中至少有7塊試樣碳化區邊緣至金屬框邊距離>2.54 cm,則地毯試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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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FR 1631 小塊地毯與氈毯表面易燃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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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地毯類:尺寸≤183 cm,面積≤223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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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FR 1632 床墊與床褥易燃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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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用的各種床墊,不包括交通工具上安裝的各種床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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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墊表面的任何方向上離卷煙最近點測得的碳化長度≤5.1 cm,則該單支卷煙試驗部分合格;一般要求點燃18支香煙進行測試,所有部位試驗合格才能評定床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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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的 加拿大
加拿大關于紡織阻燃性能的規定包含在危險品法規和條例當中,由加拿大衛生部負責派檢查員強制執行(表2)。
表2
標準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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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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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性能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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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產品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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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易燃、有毒等對公眾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脅的產品,紡織品服裝也屬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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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
織
纖
維
產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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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坦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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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擴展時間>3.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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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起絨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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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擴展時間>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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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14號的兒童睡衣褲、枕頭、帆布床、嬰兒床或其他一些用于睡眠的紡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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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擴展時間>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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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產品(兒童睡衣)
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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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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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樣本的平均碳化長度≤178 mm;最多1個樣本的碳化長度等于樣本整體長度(254 mm)。經阻燃處理的兒童睡衣應附有一個永久性標簽,注明阻燃劑、清洗過程及保證使用后不會降低產品的阻燃性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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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產品(地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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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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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標簽上應有易燃性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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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產品(帳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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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篷的紡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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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材料的損毀長度≤25 mm;墻上和頂上材料的單個樣本的續燃時間≤4 s,樣本的平均續燃時間≤2 s;單個樣本的損毀長度≤255 mm,樣本的平均損壞長度則依樣本的平方米克重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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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產品(玩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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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紡織纖維材料制作的毛絨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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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7 s,5個試樣如果有1個不合格,再測另5個試樣,若10個試樣中有2個不合格,則該產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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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產品(床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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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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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煙周圍任何方向上的碳化或燒焦長度≤50 mm,并且香煙熄滅后,樣本續燃時間≤1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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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中國(表3)
表3
標準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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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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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性能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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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1295-2007 服裝理化性能的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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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紡織機織物為主要原料生產的有延遲燃燒要求的服裝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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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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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毀長度>17.8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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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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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起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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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3.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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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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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蔓延時間≥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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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591-2006 阻燃機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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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裝飾用、交通工具(包括飛機、火車、汽車和輪船)內飾用、阻燃防護服用的機織物和針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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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用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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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級:損毀長度≤150 mm,續燃時間≤5 s,阻燃時間≤5 s;B2級:損毀長度≤200 mm,續燃時間≤15 s,阻燃時間≤1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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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內飾用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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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輪船內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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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級:損毀長度≤150 mm,續燃時間≤5 s,燃燒滴落物未引起脫脂棉燃燒或阻燃;B2級:損毀長度≤200 mm,續燃時間≤15 s,燃燒滴落物未引起脫脂棉燃燒或阻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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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內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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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級:火焰蔓延速率≤0;B2級:火焰蔓延速率≤100 m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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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內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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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級:損毀面積≤30 cm2,損毀長度≤20 cm,續燃時間≤3 s,阻燃時間≤5 s,接焰次數>3次;B2級:損毀面積≤45 cm2,損毀長度≤20 cm,續燃時間≤3 s,阻燃時間≤5 s,接焰次數(熔融織物)>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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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防護服用織物(洗滌前和洗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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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級:損毀長度≤150 mm,續燃時間≤5 s,陰燃時間≤5 s,無熔融、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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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965-2009 防護服裝阻燃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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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服:適用于從事有明火、散發火花、在熔融金屬附近操作和有易燃物質并有發火危險的場所穿的阻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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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毀長度≤150 mm,續燃時間≤5s,阻燃時間≤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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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服:適用于焊接及相關作業場所,可能遭受熔融金屬飛濺及其熱傷害的作業人員用防護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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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滌50次后)燃燒不能蔓延至試樣的頂部或兩側邊緣;試樣不能熔穿形成孔洞;試樣不能產生有焰燃燒或熔融碎片;分3個級別:A:續燃時間≤2 s,阻燃時間≤2 s,損毀長度≤50 mm;B:續燃時間≤4 s,阻燃時間≤4 s,損毀長度≤100 mm;C:續燃時間≤5 s,阻燃時間≤5 s,損毀長度≤15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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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22-1995(2001年修訂)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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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織物系指窗簾、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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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不同場所的等級要求分為:B1級:損毀長度≤150 mm,續燃時間≤5 s,阻燃時間≤5 s;B2級:損毀長度≤200 mm,續燃時間≤15 s,阻燃時間≤1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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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286-2006 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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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使用的裝飾墻布(氈)、窗簾、帷幕、裝飾包布(氈)、床罩、家具包布等阻燃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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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1級(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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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氧指數≥32.0;毀損長度≤150 mm,續燃時間≤5 s,阻燃時間≤5 s;燃燒滴落物未引起脫脂棉燃燒或阻燃;煙密度等級(SDR)≤15;產煙毒性等級≥ZA2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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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2級(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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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毀長度≤200 mm;續燃時間≤15 s,阻燃時間≤10 s;燃燒滴落物未引起脫脂棉燃燒或阻燃;產煙毒性等級≥ZA3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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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測試方法
3.1 概述
阻燃性能測試方法有多種,各國幾乎都有自己的國家標準,不同種類織物有不同的測試方法,有些織物也可以用不同的測試方法來評價其阻燃性能。傳統上,按照織物試樣放置的不同可分為垂直法、45°傾斜法、水平法。本文介紹最常用的幾種測試方法:垂直法、45°傾斜法、水平法和限氧指數法。
3.2 垂直法
3.2.1 原理
該種測試方法規定試樣垂直放置(試樣的長度方向與水平線垂直),燃燒源在試樣的下方引燃試樣,測量試樣的最小點燃時間、續燃時間、阻燃時間、火焰蔓延速度、碳化長度(損毀長度)、碳化面積(損毀面積)等與阻燃性能有關的指標,并據此來評定樣品的阻燃性能級別或是否合格。
3.2.2 主要測試標準(表4)
表4
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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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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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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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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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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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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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RF part16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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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睡衣可燃性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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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不同尺碼的兒童睡衣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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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RF part161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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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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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EN ISO 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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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織物的燃燒性能:垂直試樣易燃性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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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服裝、窗簾和帷幕等織物,包括單層或多層織物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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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EN ISO 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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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織物的燃燒性能:垂直試樣火焰蔓延性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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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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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L109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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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的試驗 A-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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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機織物、針織物、涂層產品、層壓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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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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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455-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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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試驗: 垂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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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阻燃的機織物、針織物、涂層產品、層壓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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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等效日本方法JIS L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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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456-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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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垂直方向——試樣火焰蔓延性能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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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單組分或多組分(涂層、絎縫、多層、夾層制品和類似組合)的服裝、窗簾帷幔及大型帳篷包括涼篷和門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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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效采用 ISO 6941 A-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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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45°傾斜法
3.3.1 原理
該種測試方法規定試樣45°傾斜放置(試樣的長度方向與水平線成45°角),燃燒源在試樣下方的上表面或下表面引燃試樣(有的方法規定為上表面,有的方法則規定為下表面),測量試樣向上燃燒一定距離所需的時間、或測量試樣燃燒后的續燃和阻燃時間、火焰蔓延速度、碳化長度(損毀長度)、碳化面積(損毀面積)或測量試樣燃燒至試樣下端一定距離處需要接觸火焰的次數等與阻燃性能有關的指標,并據此來評定樣品的阻燃性能級別或是否合格。
3.3.2 主要測試標準(表5)
表5
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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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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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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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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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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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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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RF part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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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織物可燃性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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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服裝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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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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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L109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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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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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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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質地輕薄的紡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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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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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質地厚重的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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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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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644-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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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45°方向 燃燒速率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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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服裝用紡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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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RF part1610測試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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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645-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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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45°方向,損毀面積和接焰次數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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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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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紡織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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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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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熔融燃燒的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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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水平法
3.4.1 原理
對水平放置的試樣點火,測定火焰在試樣上的蔓延距離及時間,用燃燒速率來表征織物阻燃性。
3.4.2 主要測試標準(表6)
表6
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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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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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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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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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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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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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L109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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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的試驗:A3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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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地毯類的鋪墊類織物及其他厚重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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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水平放置,在試樣中央位置的下方點火,測定試樣的碳化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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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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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0102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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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織物燃燒性能測定: 水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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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各類紡織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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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樣水平放置,在試樣的邊緣點火,測定火焰蔓延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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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限氧指數法(LOI法)
3.5.1 原理
將試樣放置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在氧氮混合氣流中,測定維持其持續燃燒所需的最低氧濃度值,用百分含量來表示。
3.5.2 主要測試標準(表7)
表7
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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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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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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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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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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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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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通過限氧指數測定其燃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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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橡膠、塑料、纖維等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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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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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S K 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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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通過限氧指數測定其燃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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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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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45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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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燃燒性能試驗氧指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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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各種類型的紡織品(包括單組分或多組分),如機織物、針織物、非織造布、涂層織物、層壓織物、復合織物、地毯類等(包括阻燃處理和未經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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