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鎳——略帶黃色的銀白色展性金屬,是一種具有磁性的過渡金屬。它不僅是制造鎳合金的基礎材料,更是其它合金(鐵、銅、鋁基等合金)中的合金元素。鎳的應用是由鎳的抗腐蝕性能決定的,合金中添加鎳可增強鎳的抗腐蝕性能。不銹鋼與合金生產領域是鎳的最大應用領域。
鎳也是一種容易導致接觸性過敏的元素。鎳元素通過一些含鎳材料的釋放并長期與皮膚接觸后會被皮膚吸收,從而對部分個體導致過敏;進一步暴露在可溶性鎳鹽中會導致接觸性皮炎。某些與人體有直接和長時間接觸的物品都會涉及到鎳釋放量的問題,比如:衣物上的金屬鉚釘、按鈕、緊固物、拉鏈及金屬牌及標示物、首飾、手機等產品。
鎳的相關法規及測試方法
歐盟早在94年就頒布了鎳管制指令94/27/EC,該指令是用于管制鎳在與皮膚有直接或長期接觸的產品中的使用量。2004年,歐盟又對其進行了修改,通過了2004/96/EC指令,指令對所有刺入人體的被刺穿物體的要求作出了修訂,并于2005年9月起執行,2004/96/EC不再對刺穿耳朵或身體其它部位的配件中的鎳提出總含量要求,但要求鎳的釋放不得超過0.2ug/cm2/week。而我國對鎳也有相應的法規-《GB11887-2002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該法規于2002年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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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歐盟 |
法律依據 |
GB 11887-2002 首飾 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 |
94/27/EC 鎳管制指令 2004/96/EC 鎳管制指令(修訂指令) |
限制要求 |
1、用于耳朵或人體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傷口愈合過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其鎳在總體質量中的含量必須小于0.05% 2、與人體皮膚長期接觸的制品的鎳釋放量必須小于0.5ug/cm2/week |
1、刺穿耳朵或身體其它部位的制品中,鎳的釋放不得超過0.2μg/cm2/week 2、與人體皮膚長期接觸的制品,鎳釋放量必須小于0.5μg/cm2/week |
測定方法 |
1、GB/T 19718-2005 首飾 鎳含量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2、GB/T 19719-2005 首飾 鎳釋放量的測定 光譜法 |
1、EN 1811:1998+A1-2008 與皮膚長期直接接觸的產品中 鎳釋放的參考測試方法 2、EN 12472 用模擬磨損和腐蝕的方法 檢測有涂層物品的鎳釋放(實為樣品前處理方法,測試方法為 EN 1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