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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TCC 169 紡織品耐氣候測試1:氙弧燈曝曬法 |
1. 目的和范圍 1-1 本標準提供了人造氣候裝置通過對測試條件的控制,對各種類型的紡織原料,包含涂層織物進行曝曬。本標準包含兩個控制程序:濕態試樣和干態試樣。 1-2 材料在規定的測試條件下抵抗老化的能力,包含其強力(斷裂、撕破、鼓破)及色牢度的下降程度。 2. 原理 2-1 在指定的條件下,將紡織材料和標準參照樣一起曝曬于氙弧燈下,測試原料抵抗老化是與標準參照樣作對比。 3. 術語 3-1 斷裂強力:在拉伸強力測試中將試樣拉斷的最大受力。 3-2 鼓破強力:在規定條件下,將平放的織物在一定的角度上,施加一定的擴張力,直至將試樣被擠破所需的強力或壓力。 3-3 色牢度:物質拒抗顏色變化的能力,這種顏色變化可能會出現在生產過程中,測試、儲存及使用過程中。 3-4 輻照度:指單位面積上所受的幅射功率,單位為瓦特每平方米(W/m2Nm)。 3-5 輻照能:在規定時間間隔內,單位面積上的輻射能量(J/m2)。 3-6 輻射能:在整個波長范圍里光子或電磁波的能量總和。 3-7 輻射通量密度:到達試樣的輻射能量的比例。 3-8 輻射功率:單位時間內發射,反射或接受到的輻射能量 3-9 光譜能量分布:由于光源跨越不同輻射波段而造成能量的差異。 3-10 光譜通過率:輻射能通過某一原料與不被吸收的能量的百分比例,這是波的一項功能。 3-11 紡織品測試標準大氣:濕度為21±1℃,相對濕度為65±2%。 3-12 撕破強力:將一預先有開口的織物進一步撕開所需的平均力。 3-13 總輻照度:在某一時間內,總波段里輻射功率的總和,可表示為W/m2。 3-14 氣候:在指定地理位置上的氣候條件,包含日光、下雨、相對濕度和溫度等方面。 3-15 耐氣候:當曝露于氣候條件下,材料各制標抗老化的能力。 4.安全措施 注:這些安全措施僅作為信息提供。作為測試過程的輔助措施,安全正確地進行實驗操作是操作者的責任。生產商必須對安全細節如安全數據表及其他生產商的推薦進行指導。所有的OSHA標準和規定也必被參考和遵守。 4.1 在沒有將生產商提供的說明書讀懂之前不能操作此儀器,遵守生產商的指導以達到安全操作的目的,是每個操作者的責任。 4-2 測試儀器含有高照度的燈泡,儀器運轉時測試門應并閉。 4-3 檢修氙弧燈前,關機后先讓其冷卻后方可操作。 4.4 使用完儀器后,前板電源和主電源都要關掉。裝備維修時,確保在機器前板上主電源指示燈是滅的。 5. 使用和局限 5-1 除了買賣雙方協商好并已做了大量的對比測試,用本方法測得結果并不等同實際環境下戶內外得到的結果。戶外環境受季節、地理位置和地形而改變,因此,戶外環境下的測試結果會相應的改變,在相同的環境下,并不是所有的原料都會受相同的影響。但本方法描述的耐氣候測試被認為還可以并廣泛應用于商業測試中。買賣雙方應根據以前的經驗來決定選用哪一種類型的儀器。采用水噴法時,空氣和濕度傳感器,箱體尺寸會因不同生產商生產而不同,這樣會造成光譜分布不同而會得到不同的測試結果。因此,不同生產商生產的儀器因不同的箱體尺寸及不同的氙弧燈,除了經過大量的對比測試具有可比性,否則得到的結果是不可以互換的。根據AATCC,目前沒有對不同型號的儀器之間做對比測試。 5-2 在執行本標準時,雙方應基于一個互相同意的測試程序,例如:光源、相對濕度、潤濕效果等一致,所選擇的循環應與原料實際使用的環境條件、季節、地理位置等相適應。 5-3 采用本方法時,采用一個已知變化的趨勢可以比較的標準樣一起測試。 5-4 基于雙方的同意,也可采用其它測定原料老化的測試程序。 6. 儀器 6-1 只要能自動控制其幅照度、相對濕度、箱體空氣溫度、黑板溫度及黑色標準溫度,不同類型的氙弧燈測試儀都能采用。 6-2 氙弧燈光源:氙弧燈測試儀采用長弦碳管狀氙弧燈作為光源,發射電磁波從270nm的紫外線到可見光,再到紅外線。對于普通型號的氙弧燈,不同的測試要用不同尺寸及功率的氙弧燈,對于不同直徑和高度的樣品框架,采用不同尺寸及功率的氙弧燈以便在340nm下測得試樣表面的幅照度為0.35w/m2nm。請根據選項1-4中的一個測試程序操作氙弧測試儀器。 6-2-1 濾光片:為了氙弧燈能模擬地球日光,濾光片必須能過濾紫外線波長較短的部分。此外,濾光片濾去紅外線主要是用來考慮在戶外感覺不到的不實在的熱能,濾光片濾去波長小于310nm的電磁波主要是模擬太陽光經玻璃過濾后的太陽光。 氙弧燈配備日光濾關片主要是為了提供正確的光譜,日光濾關片必需滿足光譜能量分布情況的要求。 6-2-2請根據廠家的建議去保養儀器。除了其它要求,請設置儀器在340nm下測得試樣表面的幅照度為0.35+-0.01w/m2nm,或300~400nm下測得試樣表面的幅照度為40+-1.5w/m2nm。 7. 測試循環確定 7-1 測試循環的選擇尤其是耐氣候,應根據最終使用的影響因素而定。但并不是所有的原料在同一環境下其的影響是等同的,由任一測試循環得到的結果,不能代表其它測試循環的結果,也不能代表戶外氣候測試結果。對某一地理位置采用的加速測試因素不能應用于其它地理位置,但是一定的測試循環可用于相同類型的氣候條件。 7-2 測試原料的特性有助于選定合適的測試循環,這包含UV曝曬、濕度、濕的時間及溫度。儀器可裝配一些連續監控裝置,可控制在340mm時輻照度為0.35±0.01 w/m2nm,或者在其它規定下在300~400nm時輻照度為40±1.5 w/m2nm,對于紡織原料,可以選擇以下測試循環。 7-2-1 選項1:本循環大至適用于亞熱帶氣候,例如南佛里達州:一個循環時間為120分鐘,曝曬90分鐘,相對濕度70±5%,曝曬時每隔30分鐘交替噴水,黑板溫度為77±3℃。 7-2-2 選項2:本循環大至適用于亞熱帶氣候,例如南佛里達州但雨水較少區:一個循環時間為120分鐘,曝曬60分鐘,相對濕度70±5%,每隔60分鐘交替曝曬,黑板溫度為77±3℃,不噴水。 7-2-3 選項3:本循環大至適用于半干汗氣候,例如菲尼克斯州、亞里桑那州。連續照射,不噴水,黑板溫度77±3℃,相對濕度27±3%。 7-2-4 選項4:本循環大至適用于溫度氣候就象哥倫布、俄亥俄州:一個循環時間為120分鐘,照射時間為102分鐘,相對溫度為50±5%,曝曬時每隔18分鐘交替噴水,黑板溫度為63±3℃。 7-3 這些測試循環并不意味著一個快速的氣候測試,本方法也不嚴格限定上述測試程序。 8. 標準參照樣 8-1 標準參照樣必須基于雙方同意,只要已知其強力老化比例及顏色變化情況,任何合適的紡織原料均可作為標準參照樣。標準參照樣必須和測試試樣一起曝曬。對于采用噴水的選項,標準參照樣不必顯示由于水影響的變化。采用標準參照樣能決定設備測試的時間和測試程序偏差。如果標準參照樣的結果差異與已知的標準數據相比相差10%以外,請查整個儀器的操作條件,并糾正任何偏差及故障,接著方可重新測試。如果數據偏差仍超過10%而又無明顯的儀器故障,那么有可能是標準參照樣出問題,應對標準參照樣進行重新評定。 8-2 如果只是評定色牢度,請根據AATCC 16選擇蘭色羊毛標準,這可作為不噴水選項的標準參照樣,但需注意不同的測試選項間的褪色級數有可能是不一致的,不能相互比較。 8-3 肉眼比較,采用變色灰卡4級去評定,這等同于蘭色羊毛標準L4的變色情況。 8-4 測色儀:對于蘭色羊毛標準L4,根據AATCC評定程序6控制其為1.7±0.3CIE LAB的裉色單位。 9. 測試樣品 9-1 測試數量:請根據16-9選取試樣和標準樣品的數量。 9-2 布樣尺寸,原始狀態:按常規規則選取試樣大小,同時需保證樣品需充分并達到不同評級的要求。有的原料在曝曬過程中會出現收縮,測試設備的生產廠家,測試儀器的尺寸、對試樣要求均會影響到所需試樣尺寸大小,請根據13-3說明的測試程序,每一老化測試樣品是否充分。為了盡可能地減少布樣差異的影響,請隨機抽取兩塊樣品,一塊用來曝曬,另一塊作為對比樣(不要曝曬)。如果用來作經向測試,兩塊樣應含有相同的經紗;用來作緯向測試,兩塊樣應含有相同的緯紗。如果兩塊樣品平行于經向剪取,那么這兩塊樣品不會含有相同的經紗。同樣如果兩塊樣品平行于緯紗剪取,這兩塊樣品不會含有相同的緯紗,請按照以下測試取樣程序剪取試樣。 9-2-1 斷裂強力:當需條樣法,剪取條子大小至少為5*20cm,除有其它規定,確保長邊平行于經向或機器方向,當需抓樣法,剪取布樣大小為13*18cm。 9-2-2 鼓破強力:剪取布樣大小至少為15*15cm。 9-2-3 舌形撕破強力:剪取布樣大小為10*23cm,除其它規定,短邊平行于經向或機器方向。 9-2-4 Elmendorf撕破強力:剪取布樣大小至少為10*13cm,除其它規定,試樣長邊平行于經向或機器方向。 9-2-5 梯形撕破強力:剪取布樣大小至少為10*18cm,除其它規定,長邊平行于經向或機器方向。 9-2-6 色牢度:剪取布樣大小至少為3*6cm,同時確保測試曝曬區不少于3*3cm,而且確保面積和遮蓋區一致。 9-2-7 為了防止樣品散邊,可以在樣品的邊緣涂上環氧基或類似的樹脂。 9-2-8 給樣品作好標記,注意標記需防變色。 9-3 裝訂樣品 9-3-1 將樣品裝在樣品架上,并置于箱體中,除其它說明,箱體背面應不封閉。 9-3-2 布樣、樣品應裝平,四邊不可卷起來,布樣背面可以縫上紗布。 9-3-3 紗樣:將紗樣纏在一個長至少為15cm的樣品架上,朝光的一面方可以用來測定斷裂強力,單束或多束紗樣均可采用,對于多束法,緊密纏繞寬為2.54cm寬的紗樣,對比樣應含有于測試樣相同數量的紗樣。曝曬完以后及在拆開測試樣之前,采用2cm的遮蓋帶將朝光一面的紗樣緊密纏住。 10. 調濕 10-1 曝曬完以后,將試樣及其對比樣一起置于符合ASTM D1776條件下直至調濕平衡,調濕平衡終點一般認為當在2小時內,其的重量變化不超過0.1%為達到平衡。通常,工業上的平衡點與收到樣品時的狀態是不一致的。 10-2 在實際測試中,一般不會頻繁地測試重量來決定是否已達到調濕平衡。但一旦發生爭執時,樣品測試前應對試樣進行充分的調濕。大多數情況下,一般需24小時,但是有的纖維或處理使得表現更慢的調濕平衡,對于這種情況,可先進行預調濕,請對照ASTM D1776。 11. 儀器設備的準備、保養及校正 11-1 請將儀器安裝在溫濕度能得到控制的房間里,這樣盡可能地減少因為空氣的變動造成的影響。 11-2 確保每次測試前,按照儀器廠家進行校正并在其的要求范圍內。對于含有曝曬裝置(也就是光控制系統、黑色溫度計、箱體空氣傳感器、濕度控制系統、UV傳感器及輻射計)必須定期校正。如果可能,應溯源至國家或國際標準進行校證。校證周期和計劃請參照廠家的說明。 11-3 氙弧燃燒器和濾光片的老化能導致燈管光譜的改變,燈管附近及其燃燒器罩的臟物及其殘留物的堆積,也會造成燈管光譜的改變。 11-4當濾光片出現裂痕、碎片或看起來顏色變化或成為乳白色時應更換。請根據廠家建議的周期更換氙弧燈管、濾光片, 11-5 黑板傳感器元件可顯示吸收的光,這些光已減去通過傳導和對流而分散的熱量。將黑板的正面應保護好,盡管其表面已涂上高質量的整理劑,但當曝曬在耐氣候裝置也會老化。因此,應定期用高級轎車蠟清潔并擦亮。請保留一塊備用的對比黑板組件以作定期校正之用。當所用的黑板組件偏離設定值的極限,請用備用對比組件作比較,如有問題應修理或替換。 11-6 對于采用噴水的測試程序,請采用總含固量小于17PPM的去離子水,最好其在6-8PPM以盡可能減少在試樣上出現沉淀物,水的PH為7±1,采用不銹鋼傳遞水的線路,這可確保水不會污染,同時保證進入測試箱體的水溫為16±5℃。 11-7 在測試過程中確保水,電供應達到儀器廠家的規定。確保能達到設定的黑板溫度和相對濕度。 11-8 請控制測試環境能達到所選定測試選項的規格。 11-9 請調節儀器能達到一個連續日光測試,用裝樣品的樣品架及黑板溫度計裝滿框架,框架物質主要是用來模擬測試箱體中的氣流運動。對于黑板溫度請按試樣的擺放方式置于樣品框架上,請根據廠家規定進行操作和調節儀器,例如調節箱體溫度及濕度控制達到所要求的黑板溫度和相對濕度。 11-10 在控制條件下當儀器運行完并過60min以后,請關掉測試儀器,并從試樣框架上取出樣品。 12. 測試程序 12-1 氙弧測試儀器操作測試條件請參照7-2。 12-2 請根據儀器廠家的建議將已裝好樣品架的試樣置于試樣框架上,確保所有的樣品充分支持并擺放整齊。當樣品的任何一面偏離光源,即使是一點點,也可能會導致試樣間的變化存在差異。樣品架必須擺滿,當測試樣品數量不夠時,可采用其它的樣品替代以擺滿整個樣品架。 12-2-1 對于只有單條試樣而其長度又超過23cm,請將其置于曝曬區的中央位置。 12-3 不論是機織、針織還是無紡布,請將正面朝光曝曬,如果由于其它原因,沒有曝曬其的正面,務必在報告中注明。 12-4 對于有噴水的測試選項,確保噴出的水珠細而且能均勻噴在試樣表面上。 12-5 請采用適當的記錄裝置記錄測試箱體的條件。 12-6 請連續操作測試儀器直至程序完成,當需更換燈管或濾光片時不要拖延,因這會導致測試數據可能出現差異。 12-7 確保在樣品上的曝曬程序均勻一致,應調整位置,使得每一試樣在每一位置能產生相同的曝曬周期,當曝曬間隔不超過24小時時,將每一試樣擺放在離氙弧燈軸心等距離的位置。每隔250小時的曝曬以后應將試樣旋轉。如果雙方協商同意,也可采用它的測試方法以達到均勻一致的曝曬。 12-8 請根據廠家的建議更換濾光片,也可以在每次測試前查看濾光片的變色及是否形成乳白狀。 12-9 對每一次測試循環請運轉儀器至少7天的曝曬。 12-10 當曝曬循環結束時,從樣品框架上取出測試樣品,連同對比樣一起轉移至符合物理測試要求的調濕間里。 12-10-1 如果從框架上取出的試樣是濕的,在置于調濕間前應先置于室濕下或不超過71℃的環境下將試樣在自由釋放的狀態下干燥。將未曝曬的對比樣和標準參照樣打濕并保持未曝曬的狀態,接著按測試樣品一樣的方法將其干燥和調濕。 13. 評定 13-1 按照以下描述:參照標準樣,評定試樣耐老化的水平。 13-1-1 強力保持和損失百分率:記錄試樣在規定曝曬時下的強力(拉伸、撕破、鼓破等)損失或保持百分率。 13-1-2 剩余強力:根據有關記錄,記錄最初和最后的強力。 13-1-3 基于雙方同意的標準參照樣和標準: a: 合格:在規定時間下的曝曬下,比標準參照樣更具有耐久性。 b: 不合格:在規定時間下的曝曬下,比標準參照樣更差的耐久性。 13-2 最好是在曝曬以后進行測試試樣準備,但也可以在曝曬之前,對每一次測試樣和對比樣,其曝曬和遮蓋部位,請按照各自測試程序予以準備樣品。 13-3 物理指標:請根據以下測試方法,測試織物指標的改變。 13-3-1 參照ASTM D5035測試織物的斷裂強力。 13-3-2 參照ASTM D2256測定單紗的斷裂強力。 13-3-3 參照ASTM D3787測定織物的彈子鼓破強力。 13-3-4 參照ASTM D3786測定織物的膜片鼓破強力,對于鼓破強力小于或等于200 psig,請采用C型的測試儀。對于鼓破強力大于200 psig,請采用A型的測試儀。 13-3-5 參照ASTM D2261,測定單舌撕破強力。 13-3-6 參照ASTM D1424,測定沖擊擺錘法撕破強力。 13-3-7 參照ASTM D5887,測定梯形撕破強力。 13-3-8 參照AATCC評級程序6,評定光照色牢度的變化。 13-3-9 對每一數據予以取平均值。 14. 報告 14-1 在報告中注明測試儀器的類型,這包含型號、系列號、廠家名字、曝曬程序、曝曬時間、試樣旋轉情況、輻照度、黑板溫度、箱體空氣溫度、相對濕度、黑板溫度是由空氣或水控制等。 14-2 報告測量織物強力的儀器類型,試樣組成的纖維當織物的正反面不一樣時,注明曝曬的是哪一面。如果知道,注明織物的布重,織物的性質。 14-3 報告本方法和參照標準樣外觀變化的任何偏差。 14-4 對每一評定的指標,請注明其級別和相對數據。 14-5 報告儀器測試的運作計劃情況。 15. 精度和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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