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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類對環境變化的日益關注及生活質量的提高,世界各國都在致力于減少環境污染與可持續發展,因而,對環境影響物(廢棄物和高度關注物)進行檢測與監控也就迫在眉睫
一、危險廢物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方法》,我國于1998年1月辦不了第一批《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其來源主要是各工業企業和醫院,包括各種有機廢溶劑,高濃度化工母液、熱處理電鍍廢渣液、廢電池、含多氯聯苯、二噁英的鹵代化合物、化工廢渣、農藥、防腐劑、催化劑廢渣、醫院手術臨床廢物等。在眾多危險廢物中,廢電池、廢燈管和醫院特種垃圾產量大,危險程度高,被稱為動植物和人類生存與健康的“殺手”。
二、危險廢物檢測范圍
危險廢物檢測:鄰苯二甲酸酯、有機錫化合物、多環芳烴、二氯化鈷、氧化砷(五氧化二砷、三氧化二砷)、砷酸氫鉛、二水合重鉻酸鈉、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2,4,6-三硝基-3,3-二甲基-5-叔丁基苯(二甲苯麝香),六溴環十二烷、短鏈型C10-13氯化石蠟、三乙基砷酸酯、四氯硅烷
三、危險廢物鑒定范圍
危險廢物鑒定:腐蝕性鑒定、急性毒性初篩鑒定、浸出毒性鑒定、易燃性鑒定、反應性鑒定、毒性物質含量鑒定
四、檢測方法/標準
GB及HJ系列標準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5085-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GB 5085.1-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GB 5085.2-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GB 5085.4-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GB 5085.5-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 5085.6-2007)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 298-2007)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