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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案,即 TSCA(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由美國國會于1976年開始實施,2016年進行了首次重大改革。該法案旨在綜合考慮美國境內流通的化學物質對環境、經濟和社會的影響,預防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不合理風險”。
有害物質最終規則是基于 TSCA 第 6 部分的要求,要求 EPA 采取快速法規行動來管控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有毒性(PBT)化學物質,在發布提議規則的 18 個月內必須發布最終規則,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加工和分銷有害物質,目前美國環境保護局(EPA)發布了有害物質管控最終規則管控5項PBT物質,以及發布了進行風險評估的33項物質,其中有10項物質完成了最終風險評估。
適用產品范圍
各類產品及其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