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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AS18000系列標準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組織全部管理體系中專門管理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部分,包括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所需的組織機構、規劃活動、職責、制度、程序、過程和資源。它是繼ISO9000族質量管理體系和ISO14000系列環境管理體系之后又一個重要的標準化管理體系。
對企業而言,職業健康安全是應盡的社會道義和法律責任。各國對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令規定日趨嚴格,日益強調對人員安全的保護,有關的配合措施相繼展開,各相關方對工作場所及工作條件的要求提升。各類企業組織日益關心如何控制其作業活動、產品或服務對其員工所造成的各種危害風險,并考慮將對職業健康安全的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的管理活動中。
在尚無國際通用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標準的情況下,為滿足企業的認證需求,各大評審機構紛紛在BS8800的基礎上制訂本機構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標準。20世紀80年代以來,一些發達國家率先開展了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活動。
1996年,英國標準化組織在全球率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指南(BS8800:1996《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指南》國家標準), 美國工業衛生協會制定了關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指導性文件,許多企業將該指南作為綱要來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1997年澳大利亞/新西蘭提出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原則、體系和支持技術通用指南》草案,日本工業健康安全協會(JISHA)提出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導則》,挪威船級社(DNV)制訂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標準》;1999年英國標準協會(BSI)、挪威船級社(DNV)等13個組織提出了職業健康安全評價系列(OHSAS)標準,即OHSAS18001:199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OHSAS18002:199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AS18001實施指南》。2001年12月18日,我國頒布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來自兩方面的需要:
隨著企業規模擴大和生產集約化程度的提高,對企業的質量管理和經營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使企業不得不對采用現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在內的所有生產經營活動科學化、標準化、法律化。
我國于2002.11.1 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規定所有新建、改進、擴建的項目必須經過安全預評價,從法制上對組織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出一定要求。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近年國際上已出現健康安全標準協調一體化的傾向。美、歐等工業化國家提出:由于各國職業健康安全的差異使發達國家在成本價格和貿易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這種主要是由于發展中國家在勞動條件改善方面投入不夠使其生產成本降低所造成的"不公平"是不能接受的,因此提出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同時,應在貿易協議中制定出統一的國際勞工標準,并對達不到國際標準國家的貿易進行限制。這將可能對我國社會與經濟發展產生潛在和巨大的影響。
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對組織的益處
>>促進企業的健康安全管理與國際接軌,有利于消除貿易壁壘。
>>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地防范健康安全風險,增強公司凝聚力。
>>減少因工傷事故和職業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因此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對組織的經濟效益和生產發展具有長期性的積極效應,對全社會也會產生激勵與發展機制。
>>提升公司的企業形象,使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從而在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的地位。
>>進行內部管理改善,使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現代化,從而促進企業整個管理大系統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