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電源電池.UN38.3
由于國內外在鋰電池運輸過程中發生過多起安全事故,聯合國、國際航協等國際機構和國家民航總局等國內有關部門要求鋰電池運輸必須按照IATA DGR的要求進行UN38.3項及其他試驗。鋰電池UN38.3測試(電池安全性能測試)
UL 1642-2005IEC 61960GB/T 18287-2000QB/T 2502-2000SN/T 1414.3-2004
作為非危險品運輸的可充電型鋰電池的操作規范
磁性測試
隨著國內國際貿易往來日益頻繁,有大量的磁性產品通過空港運輸,如磁芯、磁環、磁鐵、電機、揚聲器、變壓器等,以及包含這些磁性物質的各種整機產品。還有手機、無繩電話、收錄音機、音響、耳機、免電池環保手電筒,等等。由于微弱的雜散磁場對飛機的導航系統和控制信號均有干擾,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守則IATA 902相關條款的規定:距被測物2.1m(7ft)處測得的最大磁場強度不得超過0.159A/m(200nT),否則在收運時必須進行磁性檢測。
前期條件試驗(單次或五十次回圈充放電)
鋰電池在進行下列 8 項試驗之前,需要進行一定的充放電試驗,以使電池達到試驗狀態:
對 A 組電池進行單次回圈充放電試驗(時間 4~6h);
對 B 組電池進行五十次回圈充放電試驗(時間 8~10 天)
1. 高度模擬試驗
2. 熱測試:在 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
時間≤30min,沖擊 10 次,室溫(20±5℃)存放 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3. 振動試驗15min 內從 7Hz 至 200Hz 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 內完成三維方向 12 次振動;
4. 沖擊試驗150g、6ms 或 50g、11ms 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 3 次,總共 18 次;
5. 外短路試驗在 55±2℃、外電阻<0.1Ω 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 55±2℃后 1h,觀察 6h;
6. 碰撞試驗
7. 過充電試驗在 2 倍的最大連續充電電流和 2 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 24h,觀察 7 天;
9.1kg 重物自 61±62.5px 高處落于放有 15.8mm 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觀察 6h
8. 強制放電試驗電池串連 12V 直流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觀察 7 天。
時間15-20個工作日
樣品一般15組成品 10個電芯 樣品上面一定要有 電壓、容量、瓦時、型號 (瓦時=電壓*容量)
要了解電池出貨方式準備的資料不同以下有2點 電池安裝在設備上出貨
UN38.3所需資料如下
一、安裝在設備上出貨:
1.委托書 (請填寫附件委托書表格,填寫好后可以先發給我確認再蓋章)
2.外包裝圖片 (附件有模板,注意:照片要清晰,外包裝箱上面需要貼警告粘圖)
3.隨機文件 (見附件范本)
二、單獨出貨:
1.委托書
2.1.2跌落試驗報告
3. 隨機文件
出貨方式有以下三種:
1.電池單獨出貨
2.電池安裝在設備上出貨
3.電池與設備包裝在一起出貨
更多電子電器產品認證要求,請關注深圳邁科檢測官網或電話咨詢李小姐 18588494081 公司地址:深圳市龍華新區油松路天匯大廈D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