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一、質量鑒定背景介紹
安徽某鍋爐配件公司和蕪湖某機械裝備公司(申請人)通過朋友介紹和微信溝通,從蕪湖某貿易公司(被申請人)處購入鋼材用于加工鍋爐配件產品。購買后,申請人加工出的產品被客戶檢測出材質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申請人面臨賠償爭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供應的鋼材并非約定的Q345B型材料,雙方多次協商未果。由此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訴至某院。
二、委托事項與機構受理
某院為審理案件需要,委托獨立的第三方材料檢測機構對涉案鋼材進行鑒定評估,明確委托事項為“對被申請人供貨的鋼材是否為Q345B型鋼材進行鑒定”。蘇州聯正鑒定機構作為第三方質量鑒定機構,正式受理此項委托,并組建專家團隊開展嚴謹的鑒定工作。
三、鑒定流程和方法
鑒定組依據國家標準GB/T 1591-2018《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嚴格執行現場勘驗、資料審查、樣品取樣和檢驗檢測流程。
現場勘驗與取樣:
在某院監督下,鑒定組赴現場勘查。涉案鋼材約32塊,部分有擦拭痕跡,鑒定組隨機選取三塊樣品(含標記擦拭輕、重及無標記鋼材),進行封樣并簽字確認。
化學成分檢測:
樣品經編號,檢測顯示化學成分完全符合Q355B標準(該標準替代Q345B),元素含量達標。
拉伸性能測試:
動態測試中,抗拉強度和上屈服強度均低于GB/T 1591-2018要求,性能不達標。
四、鑒定機構給出的鑒定結論
綜合現場勘驗、資料審查及檢驗檢測結果,蘇州聯正鑒定機構給出明確產品質量鑒定結論:涉案鋼材不符合國家標準GB/T 1591-2018中關于Q355B鋼材的要求。
注:受篇幅限制,以上僅展示了部分核心鑒定圖片與數據。如需了解更多案例,歡迎聯系蘇州聯正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