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一、 質量鑒定背景介紹
申請人吳中某環境工程公司從銷售方無錫某環保設備公司購買了反撈式粗格柵、轉鼓細格柵及內徑流網板格柵等除污設備。安裝調試后,設備在空轉時可運行,但投入實際使用后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如粗格柵耙齒無法穩定除污、細格柵出渣功能失效、內徑流系統無法啟動等。申請人多次反饋問題(如調試后反復故障),并嘗試通過溝通解決,但問題未根本消除,導致未支付全款。由此引發產品責任糾紛,案件最終訴至某院。
二、 委托事項與機構受理
某院因審理案件需要,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除污系統進行質量鑒定,具體事項包括:1. 粗格柵除污系統耙齒是否正常安裝并能達到除污目的;2. 細格柵除污系統是否正常出渣并能達到除污目的;3. 內徑流除污系統是否正常運轉。作為獨立的質量鑒定第三方機構——蘇州聯正鑒定機構,正式受理了此項鑒定委托。
三、 鑒定流程和方法
經蘇州聯正鑒定機構專業鑒定組現場勘驗、技術測量、開機試驗等嚴謹流程,發現以下關鍵問題:
粗格柵系統:主柵條柵隙實測30.5mm,不符合同約定的20mm,導致過濾失效;螺旋葉片材質為碳鋼(非合同約定的304不銹鋼),銹蝕嚴重,影響壓榨功能。
細格柵系統:轉鼓下端面與擋板間隙達55mm(過大),雜質隨水流直接流失;軸承損壞、運行時晃動,過濾效率低下,運行半小時無廢料排出。
內徑流系統:設備未接通電源,無法啟動運行,且無使用痕跡;合同中約定的高排水壓榨機和清洗泵未在現場發現。
關鍵測量點示意圖說明:柵隙測量點為粗格柵主柵條,間隙測量點為轉鼓下端面。
四、 鑒定機構給出的鑒定結論
綜合現場勘驗、技術測量及動態測試結果,蘇州聯正鑒定機構給出產品質量鑒定結論:
1、反撈式粗格柵耙齒間距不均勻,主柵條柵隙30.5mm,不符合雙方簽訂的《采購合同》中“反撈式粗格柵的規格為柵隙b=20mm”的合同約定;螺旋葉片材質為碳鋼,銹蝕嚴重,不符合圖紙及《采購合同》中“反撈式粗格柵螺旋輸送壓榨機材質304不銹鋼”的合同約定,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過濾效果,不滿足合同約定。
2、轉鼓細格柵轉鼓可以運轉,轉鼓螺旋出料機構運行正常,運行半小時后,設備沒有廢料排出;轉鼓下端面到端面擋板的距離為55mm,間隙過大,很多污水上漂浮的雜物隨著水流通過該縫隙從轉鼓外側流過,影響了轉鼓的過濾效果。細格柵除污系統無法正常出渣,無法達到除污目的。
3、內徑流網板格柵(膜格柵)除污系統無法啟動運行,經勘驗設備無明顯使用痕跡。
注:受篇幅限制,以上僅展示了部分核心鑒定圖片與數據。如需了解更多案例,歡迎聯系蘇州聯正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