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檢程序:
辦理進出口商品檢驗,是國際貿易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聯系:18101861811.
○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后,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后,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并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準、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后,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