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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是歐盟規章《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2011年6月20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7種物質列入需授權使用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目前,該清單已包含了共計53種物質。如果某物品中某種SVHC的含量大于重量的0.1%,則該物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有責任向物品的接收方提供相關信息。并且,如果物品中某種SVHC物質每年的總含量為1噸或以上,則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在該物質被納入候選清單后6個月之內向ECHA進行正式通報。此外,ECHA還對SVHC清單上已有的物質二氯化鈷的SVHC定性進行了修改,即增加了生殖毒性。二氯化鈷最初于2008年10月因為確定是致癌物質而被列入SVHC清單。
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的注冊范圍主要包括:
1.數量≥1噸/年/人的獨立存在的物質或配制品中的物質;
2.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人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
3.總量>1噸/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預見使用狀態下會有意釋放的物品中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4.總量>1噸/年/人,化學品局有理由懷疑會從物品中釋放且這種釋放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質,化學品局可要求注冊。
REACH法規中,豁免注冊物質有:
1. 1噸/年/人的物質
2.放射性物質
3.海關監管下的不做任何處理或加工的:(1)為再出口而暫存的,或保稅區或保稅倉庫中的;或(2)過境的
4.非分離中間體
5.運輸危險物質的運輸工具
6.廢棄物
7.成員國因國防之因而豁免的
8.醫藥或獸藥
9.食品或飼料中的添加劑、食品調味劑和動物營養劑
10.附件IV中的物質(已知風險很低)
11.附件V中的物質
12.再次進口已注冊的物質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質
13.已注冊的物質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質再次加工時(recovery process)14.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除外)
15.僅用于產品或研發的化學物質(PPORD)(5+5/10年)
16.只用于植保產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輔料(co-formulants)(視為已注冊)
17.只用于生物殺滅劑中的活性成分(視為已注冊)
18.根據79/831/EEC指令,已做過新化學物質申報的物質(視為已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