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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編號(EU) 2023/988,簡稱GPSR)正式實施,正式替代了先前實施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編號2001/95/EC,簡稱GPSD)。
這一法規將為企業提供高水平的消費者保護和公平的競爭環境,保證線下和線上銷售的消費品的安全,從而改善歐盟內部市場的運作方式。
一、 適用范圍
本法規適用于在歐盟市場上銷售或提供的產品,該類產品屬于沒有特定的歐盟法律(如LVD, MD, RED等)規定的具有相同目標的條款規范相關產品的安全性。如果產品已受歐盟法律規定的特定安全要求的約束,本法規將僅適用于這些要求未涵蓋的方面、風險或風險類別。此外,本法規不適用于藥品、食品、飼料等領域。
GPSR還對包括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以及網上市場提供商等經濟運營商提出了要求,上述群體需要確保其產品符合歐盟的安全、健康和環保標準。
二、 涉及產品
GPSR涉及的產品包括所有在歐盟市場上銷售,但沒有被特定法律(如LVD, MD, RED等)覆蓋的電子電氣產品,如電池(<75 V)供電的小家電。
三、 主要內容和要求
1. 內部風險分析與技術文件制造商在將產品投放市場之前,必須進行內部風險分析并制定技術文件,其中至少包含產品的一般描述及其與評估其安全性相關的基本特征。
2. 市場銷售認定通過網上或其他遠程銷售方式銷售的產品將被視為已在市場上銷售,特別是針對歐盟消費者的銷售。
3. 標識要求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注明其名稱、注冊商號或注冊商標、郵政和電子地址,以及可聯系到他們的單一聯絡點的郵政或電子地址。該信息應放在產品上,如果無法放在產品上,則放在產品包裝上或產品隨附的文件中。
4. 產品要求GPSR適用于所有需要電子電氣產品,如家用電器,信息技術和通信設備、消費類設備、照明設備等。原本在CE-LVD指令范圍內的產品,仍然需要符合LVD指令;對于不在LVD范圍內的產品,如電池供電,電壓低于50V以下的產品,在沒有其他合適指令下,GPSR適用,同時對應的產品安全標準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