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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簡介:
REACH是歐盟法規《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
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任何商品都必須有一個列明化學成分的登記檔案,并說明制造商如何使用這些化學成分以及毒性評估報告。所有信息將會輸入到一個正在建設的數據庫中,數據庫由位于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歐盟新機構———歐洲化學品局來管理。該機構將評估每一個檔案,如果發現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影響,他們就可能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根據對幾個因素的評估結果,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過批準后才能使用。
據介紹,與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圍要寬得多,事實上它會影響從采礦業到紡織服裝、輕工、機電等幾乎所有行業的產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冊產品中的每一種化學成分,大約共有3萬種--并要衡量其對公眾健康的潛在危害。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社會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產品或技術,如果它們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 機電產品一直是寧波地區外貿的重頭之一。作為化工產業的下游用戶,沒有一家對歐貿易的機電企業可以不受REACH制度的限制。
REACH 發展狀況:
順序 |
日期 |
內容 |
1 |
2007年6月1日 |
REACH正式實施 |
2 |
2008年6月 |
歐盟化學品管理機構(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成立并開始運行 |
3 |
2008年6月1日~12月1日 |
分階段物質(Phase-in Substances)預注冊 |
4 |
2009年1月 |
成立物質信息交換論壇(SIEF) |
5 |
2010年12月 |
年產量或進口量100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年產量或進口量1噸以上的根據指令67/548/EEC中劃分為1、2類的CMR物質;年產量或進口量100噸以上根據指令67/548/EEC中N:R50-53劃分為導致水生環境長期負面影響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質完成注冊 |
6 |
2013年6月 |
年產量或進口量10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完成注冊 |
7 |
2018年6月 |
年產量或進口量1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完成注冊 |
SVHC簡介:
另外,REACH中的第57條規定的物質,被稱為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根據REACH法規第58條款,SVHC將由成員國執法機構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代表歐盟委員會),依據上述提到的SVHC判定標準來進行確認。這些機構需要按照REACH法規規定提交提案,隨后提案將進行公開評議。公開評議結束后,歐盟成員國委員會將參考評議結果,經過研究討論確定最終哪些物質會被確認為SVHC。由ECHA決定是否將這些物質納入所謂的“候選清單”。候選清單中的物質有可能會進一步納入授權清單(即REACH法規附錄XIV)
有下列之一的物質,可以被視為非常高關注物質(SVHC)的:
1. 致癌,致突變或毒性(CMR的)繁殖;
2. 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的和有毒的;
3. 非常持久和生物累積(vPvBs);
4. 認真和/或對環境或人體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破壞荷爾蒙系統的物質;
高度關注物質(SVHC)發展狀況:
順序 |
日期 |
內容 |
1 |
2008年10月28日 |
ECHA公布首批15種SVHC物質。 |
2 |
2010年1月13日 |
ECHA公布第二批30種SVHC物質。并于當年3月30日進行修定。 |
3 |
2010年6月18日 |
ECHA公布第三批38種SVHC物質。 |
4 |
2010年12月15日 |
ECHA公布第四批45種SVHC物質。 |
5 |
2011年6月20日 |
ECHA公布第五批53種SVHC物質。 |
6 |
2011年12月19日 |
ECHA公布第六批73種SVHC物質。 |
7 |
2012年6月18日 |
ECHA公布第七批84種SVHC物質。 |
8 |
2012年12月19日 |
ECHA公布第八批138種SVHC物質。 |
9 |
2013年6月20日 |
ECHA公布第九批144種SVHC物質。 |
10 |
2013年12月16日 |
ECHA公布第十批151種SVHC物質。 |
11 |
2014年6月16日 |
ECHA公布第十一批155種SVHC物質。 |
12 |
2014年12月17日 |
ECHA公布第十二批161種SVHC物質。 |
13 |
2015年6月15日 |
ECHA公布第十三批163種SVHC物質。 |
14 |
2015年12月17日 |
ECHA公布第十四批168種SVHC物質。 |
BST所能提供的幫助及服務:
1. 化學品測試。
對產品及元器件進行測試,確認其所含物質的是否低于限制濃度。
2. SVHC 高度關注物質的更新及培服務。
自2008年首批高度關注物質(SVHC)公布之后,該清單不斷更新,以每年更新2次的速度,逐漸遞增。作為國際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BST會對產品中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進行審核,并出具REACH要求的報告。BST將及時關注ECHA的動態,并更新最新的清單變化給到客戶。
BST提供培訓服務,對客人的產品進行評估分析,并予以產品環保標準指導
3. 產品咨詢服務。
對每個產品進行分類,檢驗產品中的高度關注物質,具體咨詢方式由客戶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