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4日,《2008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實施,這是對原《消費品安全法案》(CPSA)的重大修改。
修改的要點包括:兒童產品(包括玩具和兒童相關的用品等)中鉛的新限量;油漆和表面涂層中更低的鉛限量;禁用某些鄰苯二甲酸鹽;強制性第三方檢測;溯源性標簽和產品注冊卡等。
CPSIA只是對兒童用品提出了指標要求、或設定了今后的立法重點方向。但是,關于這些要求的具體實施細則,將在之后幾年由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在征求工業界、消費者團體、技術機構、以及國外政府機構等意見之后,陸續予以發布。
CPSIA對兒童產品的主要要求:
1) 涂層以外可以觸及的材料鉛含量要求:
從2009年2月10日生效(限量600ppm);至2009年8月14日將降低至300ppm;如果可行以后會降低至100 ppm。
2)油漆或表層涂料鉛含量要求:
從2009年8月14日起,鉛含量限值由原來的600ppm減低至90ppm。
3)兒童玩具及護理用品鄰苯二甲酸鹽要求:
從2009年2月10日,永久性禁止“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用品”中濃度超過0.1%的三種鄰苯二甲酸鹽:鄰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鄰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
臨時性禁止兒童可放入兒童口中的兒童護理用品或玩具,含有濃度超過0.1%的三種鄰苯二甲酸鹽:鄰苯二甲酸二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和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對兒童產品的第三方測試:
新法案要求對本意為12歲或更年幼的兒童設計的所有消費品都作第三方測試。每個兒童產品的制造商(包括進口商)或者私營專有商標擁有者必須對產品作測試,測試必須由被認可的獨立的測試實驗室作出,并根據測試結果,出具關于產品符合所有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現行要求的證書。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實驗室認可要求和認證的時間表如下圖所示。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認可的程序 需作第三方測試
含鉛油漆 2008年9月22日* 2008年12月22日
嬰兒床和奶嘴 2008年10月 2009年1月
小部件 2008年11月 2009年2月
金屬首飾 2008年12月 2009年3月
嬰兒彈跳床, 學步車和繃床 2009年3月 2009年6月
含鉛3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 2009年5月 2009年8月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兒童產品安全規則 2009年6月 2009年9月
證書:
所要求的證書, 無論是普通合格證書, 還是兒童產品基于第三方測試的證書, 都必須使用英文, 同時可以使用另一語言。證書內容必須包括產品制造商或私營專有商標擁有者和測試實驗室的名稱,產品制造和測試的日期和地點。
凡不具備所需證書的產品不能進口或批發到美國市場。產品或每批進關產品必須備有證書, 并應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和美國海關的要求出示證書。若無法出具證書或出具虛假證書,制造商或私營專有商標擁有者可面臨民事或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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