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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化妝品行,要將產品打入美國市場,化妝品生產企業及其出口的化妝品成份向美國FDA食品藥品管理局注冊是很必要的,主要作用是使其化妝品進入美國市場時能順利通關。
首先是進入美國的化妝品必須符合美國FDA許可的化妝品成分及其規范的化妝品成分的INCI名稱。化妝品標簽必須符合FDA關于化妝品標簽法規的若干具體要求,標簽必須真實而無誤導。
再者,功能性化妝品在美國一般為OTC(非處方藥物)類化妝品,不僅要符合化妝品法規,而且還必須向美國FDA辦理OTC注冊等事宜。
按照美國FDA的規定,在FDA注冊要求辦理以下內容:
1、化妝品成分及其含量評審;
2、修改化妝品標簽使其符合FDA的標簽評審;
3、化妝品生產企業注冊;
4、化妝品成分注冊
針對以上要求,化妝品生產廠商應提供以下有關文件:
1、中英文產品名稱及其成分表;
2、中英文產品標簽說明;
3、安全性檢測與試驗報告,以及有效性(功能性)的試驗報告;
4、在申辦過程中,提供及補充其它檢測與試驗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
5、提供與申報文件資料相符的適量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