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鋼構件CE認證(歐盟強制認證)-簡介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在鋼構件上加貼CE標志不但可以證明其產品符合建筑產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關標準(歐洲協調標準EN 13381-4)規定的安全,環保,衛生和消費者保護。而且可以合理規避貿易技術壁壘,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并打開其他國際市場。
注:歐盟建筑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歐盟建筑產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 106/89/EEC, 并且從2013年7月1日起強制執行
鋼構件CE認證 – EN 13381-4– 需要符合的產品指令和協調標準
A.產品指令:建筑產品法規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歐洲協調標準:
EN 13381-4:試驗方法測定結構構件的耐火作用 - 第4部分:鋼構件的被動防護
EN 13381-4:Test methods for determining the contribution to the fire resistance of structural members - Part 4: Applied passive protection to steel members;
鋼構件CE認證 – EN 13381-4 – 涉及的產品范圍:
本歐洲標準規定了一種試驗方法,用于確定應用被動防火系統對結構鋼構件耐火性的貢獻,該結構鋼構件可用作梁或柱。它只考慮腹板中沒有開口的截面。未經進一步評估,它不直接適用于結構受拉構件。I型或H型截面的分析結果直接適用于相同截面系數的角鋼、槽鋼和T型截面,無論是用作單個構件還是支撐。本歐洲標準不適用于實心棒材或棒材。本歐洲標準涵蓋僅涉及被動材料而不涉及本文件中定義的反應性防火材料的消防系統。評估旨在涵蓋所用防火材料的一系列厚度、以截面系數為特征的一系列型鋼、一系列設計溫度和一系列有效防火分級周期。本歐洲標準包含消防試驗程序,其中規定了應進行的試驗,以確定消防系統保持連貫性和連接到鋼結構的能力,并提供消防系統熱特性的數據,當暴露在EN 1363-1中規定的標準溫度/時間曲線下時。
鋼構件CE認證-EN 13381-4 –認證流程:
1、確定需要認證的產品類型,提交申請
2、確定歐洲產品指令,鋼構件需符合新的歐盟建筑產品法規CPR 305/2011/EU
3、確定歐洲協調標準,鋼構件需符合協調標準EN13381-4
4、根據CPR指令和協調標準EN13381-4進行測試評估,歐盟公告認證機構根據認證體系3進行測試認證
5、獲得由歐盟公告機構頒發的測試報告和證書
6、發放產品性能聲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產品包裝上加貼帶公告機構編碼的CE標志
8、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