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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冠肺炎(COVID-19)大流行,美國FDA已發布臨時指南,放寬對洗手液生產的某些限制,以加快其投放市場。
由于新冠肺炎(COVID-19)大流行,美國FDA已發布臨時指南,放寬對免洗洗手液生產的某些限制,以加快其投放市場。該政策發布時未征詢公眾意見,以應對市場短缺,但仍需根據FDA的良好指導做法征求意見。
該指南確定,由于公共衛生緊急情況,FDA將不對生產用于消費者和公共衛生用途的醇類洗手液的公司采取行動,直到滿足特定條件1由衛生和公共服務部部長解除緊急情況為止。在另一項指南中,FDA規定在緊急情況發生期間2不會對制造商采取行動,包括在州許可的藥房或聯邦機構的藥劑師。
為遵守指南,制造商必須使用美國藥典(USP)等級的成分,并使用符合世衛組織建議的配方,不允許制造商添加任何其他活性或非活性成分,因為它們可能會影響產品的質量和功效。制造商可使用以下配方:
- 酒精(乙醇)(80%,v/v)的變性水溶液或異丙醇(75%,v/v)的水溶液應遵守聯邦酒精煙草稅務貿易局(TTB)第27 CFR 20部分的規定
- 甘油(1.45% v/v)
- 過氧化氫(0.125% v/v)
- 無菌蒸餾水或冷開水
應特別注意確保正確使用乙醇或異丙醇,并在常規條件下將類似的非無菌藥物混合使用。應保留簡單的記錄以記錄生產過程,并確保每一批次產品與配方匹配。該公司還應使用最準確的方法進行分析,以在每一批產品出廠前進行酒精含量驗證。本指南還包括根據FDA要求為這些產品正確包裝標簽的示例。
公司還應在FDA藥品注冊和上市系統(DRLS)中注冊其設施并列出產品。將發送自動確認,企業可以直接生產和分銷產品,而無需FDA的進一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