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不是您需要的服務?
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局(TBS)執行董事已發出正式的官方確認文件,可以實施和執行此項符合性評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程序涵蓋的管制產品都必須要進行檢查,產品需符合坦桑尼亞國家標準和其他認可標準,在此基礎上出具產品符合性證書(COC) 。
該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開始。符合性證書(COC)是確保貨物順利清關的必要文件,此證書證明產品符合相關的坦桑尼亞技術規定和國家、地區和國際標準。如果無法提交由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性證書,可導致清關延誤或者罰款甚至貨品被退回出口國。
現在出口到坦桑尼亞的貨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請COC, 貨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達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關的,否則有可能導致客戶不能順利清關。
實施坦桑尼亞COC新政旨:
1.保證進口的產品符合當地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
2.限制不符合標準、假冒、偽劣產品進口到坦桑尼亞;
3.提高符合標準的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4.保護其國內消費者、生產商、環境和公共安全免受劣質產品的危害;
5.幫助出口坦桑尼亞的出口商實施裝船前檢驗并簽發COC證書。
坦桑尼亞管制產品清單:
玩具和體育用品;電器和電子設備;汽車;化工產品;機械材料及燃氣具;紙張和文具;家具木材和金屬制品;安全(個人防護設備);糧食及糧食制品。
坦桑尼亞PVOC/COC認證步驟:
第一步:填寫申請表,提供箱單,發票。
第二步:寄送樣品,對產品進行相關檢測。
第三步:審核通過之后安排驗貨,具體驗貨要求會有專人與您對接,以保證企業一次性通過驗貨。
驗貨主要是目測,檢查產品的包裝、標簽等是否符合目的港要求。
第四步:驗貨完成后即可出貨,提供最終的箱單,發票蓋章文件,簽發PVOC/coc證書
認證費用根據品名,型號,貨值等出貨信息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