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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1日,韓國正式實行《電氣用品安全管理法施行規則》,對韓國安全認證做了調整。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1. 名稱的變更:
自律安全確認測試更名為安全確認測試
2. 認證產品范圍的變更:
舊認證產品范圍:使用50V-1000V交流電的產品
新認證產品范圍:使用1000V以下的直流及交流電的產品
3. 對于工廠數量的管制:
制造相同電氣產品的工廠為兩個或以上時,提供工廠營業執照、生產相同電氣產品證明等文件,可列在同一張證書上
4. 安全認證產品類別的變更:
原屬于“12.使用直流電源裝置或與電器充電器連接的電氣用品”類的產品別,被拆分到以下三類:
A 7. 電氣設備
B 8.電動工具
C 10信息.通信.辦公設備
5. 除以下產品實施日期有所不同外,其余產品2015年7月31日開始實施本《電氣用品安全管理法施行規則》。
屬性 |
產品 |
期實施日 |
安全認證 |
A.電熱毯、電熱墊 |
2014年7月31日 |
安全確認測試 |
B. 廚房設備、電器熱敷機、暖腳器、筆記本電腦(包括平板電腦)、充電電池 | |
供應商符合性確認 |
C. 空氣清新設備、電動工具、生活無線局用無線電產品(包括移動型、固定型和無線電業余愛好者無線電用設備,僅限于直流電源裝置或與電器充 電器連接使用的電氣用品)相關產品、手機、智能機、TRS手機 |
2015年7月31日開始強制申請韓國安全認證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