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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認證是歐洲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它于2007年生效,取代了以前的歐盟化學品立法框架,REACH將責任從公共機構轉移到行業,以評估和管理化學品帶來的風險并為其用戶提供適當的安全信息,它影響了化學工業以外許多領域的眾多公司,它需要公司之間新的合作形式,加強供應鏈的溝通,以及開發工具來指導和協助公司和公共機構實施。
一.REACH認證主要內容:
1.注冊(Registration)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安全報告。
2.評估(Evaluation)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質評估是指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風險性。
3.許可(Authorization) 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PBT ,vPvB等。
4.限制(Restriction)如果認為某種物質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積和毒性化學物質;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積化學物質;
CMR 致癌性、誘變性和生物毒性物質。
二.REACH檢測0.1%閾值
作為其使命的一部分,ECHA識別出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這些物質已知具有致癌,致突變,生殖毒性或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ECHA將這些物質列入其候選清單(REACH附錄XIV),該清單預計到2020年將含有400-500種物質。
三.根據第7條第(2)款,經濟經營者在滿足下列條件時,必須通知ECHA其制造或進口的物品是否在候選清單中含有SVHC:
(1)物質的濃度高于0.1%w / w
(2)物品在物品中的存在量等于或超過每個生產者或進口者每年1公噸
(3)除了通知ECHA之外,REACH第33條還“每件物品作為復雜產品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制造商和物品進口商需要了解規則如何適用于他們導入的項目可能適用于不同的規則。
四.歐盟REACH適用于歐盟/歐洲經濟區內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因此,它適用于進口到歐盟的化學物質,但不適用于在歐洲經濟區以外生產并含有SVHC的物品。因此,在歐盟制造的復雜物品中作為組件的物品和物品不受SVHC授權的要求的限制。但應該指出,與附件XVII中限制的物質有關的規則仍然適用。這些在RAPEX報告中經常被發現是產品退出市場的原因。
1、為了糾正對進口貨物實施SVHC限制的問題,有人建議將關于SVHC的授權要求擴展到涵蓋的進口物品,經德國環境局(UBA)法律鑒定后,認為此延期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定,因為它既不違反國民待遇和待遇的原則,也不構成不必要的貿易障礙。
2、此擴展的實施意味著經濟運營商將物品進口到歐盟/歐洲經濟區,需要確定其產品或含有SVHC的成分是否遵循與基于歐盟/歐洲經濟區的制造商相同的規則。
造商和進口商而言,新數據庫強化了良好供應鏈溝通的重要性,公司必須確保有關有害物質的信息在供應鏈中準確傳達,無論供應鏈的來源國是什么,以確保將正確的信息傳輸到ECHA。
3、新的候選清單物質數據庫
2018年7月宣布,ECHA將建立一個新的數據庫,為廢物處理操作人員和消費者提供有關他們丟棄或作為廢物回收的產品中危險化學品存在更好信息,這一新變化構成了歐盟修訂后的廢物框架指令的一部分,該指令于2018年7月生效。
4、該數據庫有多個目標:
a、在廢物回收過程中更好地管理化學品;
b、促進無毒物質循環;
c、更好的消費者信息,以便更安全地選擇更安全的產品;
d、更換有關物質的壓力增加;要求供應商提供含有高于閾值水平的SVHC的物品,通知接收者有關SVHC的信息,并在需要時,在45天內向消費者提供相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