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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處:http://www.mdcert.cn/jixieCEfagui/918.html
2006/42/EC是歐盟對機械產品制定的一個指令。
2006/42/EC是機械指令,那MD機械指令又是什么呢?
MD指令就是機械指令,而2006/42/EC是MD指令的指令號,兩者之間并不沖突。
機械設備種類繁多,機械設備運行時,其一些部件甚至其本身可進行不同形式的機械運動。機械設備由驅動裝置、變速裝置、傳動裝置、工作裝置、制動裝置、防護裝置、潤滑系統、冷卻系統等部分組成。
包裝機械根據包裝物與包裝材料的供給方式,可分為全自動包裝機械及半自動包裝機械;若按包裝物的使用范圍劃分,可分為通用包裝機、兼用包裝機及專用包裝機;而依包裝種類可分為個包裝機、內包裝機及外包裝機等。用于加工包裝材料和容器的包裝機械包括復合材料加工機械、制袋機械、塑料中空容器加工機械等。
包裝機械是包裝工業的一大門類產品,它給行業提供必要的技術設備,以完成所要求的產品包裝工藝過程。
包裝設備包括合成包裝材料制造、印刷和容器成型等工序的機械和設備,是將原料經加工、印刷、成型等轉換成包裝容器的機器。該類設備大多數是成套生產線,與工藝和原料關系十分密。
2006/42/EC新機械指令中的有關定義
新指令明確了機械、可更換設備、半成品機械、安全零部件、升降機附件、投放市場、制造商等定義,如:
(a) “機械”(machinery)為
——(I)與驅動系統裝配在一起或準備與驅動系統裝配在一起的機械裝置,不直接通過人力或物力來運轉,包括連接用零部件,零部件中至少有一個運動件,這些零部件組裝在一起可用于某種特定的用途;
——(II)以上第(I)條中提到的機械裝置,但僅缺少能夠在現場將它們連接起來或與動力源相連接的零部件;
——(III)以上第(1)、(II)條中提到的機械裝置,己經為安裝做好了準備,只有被安裝到運輸工具、建筑物或某結構上時才能夠發揮其原功能;
——(Iv)以上第(I)、(II)、(III)條中提到的機械裝置或半成品機械的組合裝置,為達到相同的目的,對其進行排列和控制以便作為一個整體發揮功能;
——(v)連接用零件或部件的組合裝置,這些零部件中至少有一個運動件,它們組裝在一起,預定用于提升重物,惟一的動力源是直接為人力。
(b)“可更換設備”interchangeable equipment是指機械裝置或牽引機交付使用后,由操作員自己將這種設備與該裝置或牽引機組裝存一起,以便改變其功能或獲得一種新功能,但可互換設備不是工具。
(c)“安全零部件”(safety component)是指一種部件:
——以發揮安全功能為目的;
——可單獨在市場上銷售;
——發生故障及/或異常時會危及人員安全;且
——無需此零部件機器亦可發揮功能,或者以一般零部件替換后,機器仍可發揮功能。
(d) “升降機附件”(lifting accessory)是指一種部件或設備,其不附屬于升降機械,可用于固定負載,此時通常置于升降機械和負載之間或者放在負載上;也可預定用于構成負載的整體部分,獨立地投放市場;吊索和其部件也被稱為升降機械的附件。
(e) “鏈條、繩索和絲帶”( chains, ropes and webbing0是指在設計和結構上用于舉升目的、屬于升降機或升降機配件的一部分的鏈條、繩索及帶子。
(f) “可拆卸的機械傳動裝置” (removable mechanical transmission device)是指自行式機械(或牽引機)和其他機器之間的可拆卸動力傳輸部件,自行式機械(或牽引機)和其他機器之間首先通過固定軸承來連接。當此裝置帶有防護裝置投放市場時,將被作為一個產品考慮。
(g) “半成品機械”(partly completed machinery)是指已幾乎組成機械,但因驅動系統僅部分完成,而無法自行執行特定功能的總成件。半成品機械僅能用于并入或裝入一個或多個機械裝置或其他半成品機械,以組成適用本指令的機器。
(h) “投放市場”(placing on the market)是指為經銷或使用目的,首次在歐盟境內推出的機器或半成品機器,而不論推出的目的是為了作為獎品來提供還是免費提供。
(i) “制造商”(manufacturer)是指設計和/或制造本指令規定的之機械或半成品機械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機械或半成品機械將以制造商的名義或商標在市場上銷售,或是由制造商自行使用。制造商應負責確保該機械或半成品機械符合本指令之規定。 若無任何制造商符合上述定義,則依本指令規定將機械或半成品機械投放市場或交付使用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視為本指令定義的制造商;。
(i)“授權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是指接受制造商書面授權、依本指令規定為制造商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完成全部或部分手續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惟法人應以在歐盟境內成立者為限。
(k)“交付使用”(putting into service)是指本指令所涵蓋的機械在歐盟范圍內按其預定使用目的的首次使用。
(i) “協調標準”(harmonised standard)是指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歐洲電氣技術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或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等標準化機構根據歐洲議會與理事會于1998 年6月22日頒布的指令98/34/EC(有關提供技術標準、規范及資訊社會服務領域相關信息的程序)的一種非強制性的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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