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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是指以樹脂(含樹脂共混物)或塑料材料為原料,添加必要的添加劑,成型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狀的、最終接觸食品的成型品(或終產品)。
塑料材料是指以一種或幾種樹脂(含樹脂共混物)或其預混料、預聚物等為主要結構組分,添加必要的添加劑,在一定的溫度和壓力下加工制成的、介于樹脂與塑料制品之間的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粒料(或切片)、粉末、母料、片材等塑料材料。
樹脂是指以相應的單體及其他起始物為主要原料,通過加成聚合、縮合聚合、微生物發酵聚合等聚合反應合成的大分子物質,以及經化學改性的天然或合成大分子物質,又稱聚合物。
樹脂共混物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具有相同或不同化學結構、物理狀態的聚合物,通過物理和/或化學方法進行混合而形成的宏觀上均勻連續的固體高分子材料,且每種聚合物均可作為樹脂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結構組分或相,又稱聚合物共混物或聚合物合金。
母料是指將影響塑料材料及制品物理性狀的添加劑(如著色劑、填料、增強劑、穩定劑等)超量載附于一種或幾種樹脂中而制成的、與樹脂或塑料材料混合使用才能加工成其他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濃縮體。
適用范圍:適用于制作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經硫化的熱塑性彈性體材料及其制品,食品接觸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檢測項目:原料要求、感官、浸泡液、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脫色實驗室、單體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遷移量、特定遷移總量限量、最大殘留量、遷移試驗、添加劑、標簽標識等。
產品標準: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024年9月6日正式實施)。本標準代替GB 4806.6-2016、GB 4806.7-2016。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原料要求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樹脂的使用應符合附錄A及相關公告的規定。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劑(包括植物纖維填料)的使用應符合GB 9685及相關公告的規定。
食品接觸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所使用的淀粉應為食用淀粉或變性淀粉。食用淀粉應符合GB 31637 的規定;變性淀粉應為GB 2760及相關公告批準使用的品種,其質量規格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其他理化指標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應符合附錄 A及相關公告對所使用塑料樹脂的單體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遷移限量(SML)、特定遷移總量限量[SML(T)]、最大殘留量(QM)等理化指標的規定。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應符合GB 9685 及相關公告對所使用添加劑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標的規定。
其他技術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劑等材料的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還應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劑等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許使用的樹脂及使用要求
STC上海標檢從事食品接觸塑料樹脂檢測20余年,擁有豐富的食品級檢測經驗,提供專業技術指導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