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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危險性鑒定
本工程位于漳州市**,為單層單跨門式剛架輕型鋼結構。外墻墻面1.2m標高以下采用190厚磚墻,其余圍護外墻及屋面均采用壓型鋼板。房屋高度為6.7m(檐口處),總建筑面積約為1840m2。該車間地處抗震設防烈度7度區(0.10g) ,于2003年施工建成,已投入使用約13年。經現場測繪的建筑平面布置圖詳見附圖1。危險性鑒定評級如下:
1.第一階段(地基危險性鑒定)
經現場調查,房屋周邊無相鄰地下工程施工影響,上部結構未出現因不均勻沉降導致的鋼結構節點拉裂等特征、房屋整體未出現明顯位移。
根據以上檢測鑒定結果,地基危險性等級評定為非危險狀態。
2.第二階段(基礎及上部結構危險性鑒定)
①基礎危險性鑒定
經現場調查,建筑物周邊地面未見明顯沉陷?;A砼短柱與剛架柱根部連接處未發現異常?;A危險性鑒定等級評定為Au級。
②上部承重結構
(1)實測最大平面外位移比值為1/382,依據((JGJ 125-2016)第5.6.3.8條的規定,評定為危險點;
(2)部分剛架柱、剛架梁、螺栓、柱間支撐及屋面支撐出現銹蝕,依據(JGJ 125-2016)第5.6.3.4條的規定,評定為危險點;
(3)個別柱間支撐出現變形;個別墻面檁條焊縫拉開。依據(JGJ 125-2016)第5.6.3.2條的規定,評定為危險點。
根據以上檢測鑒定結果,該房屋上部結構存在較多危險點,顯著影響上部承重結構承載功能,構成整體危險,其危險性鑒定等級評定為Du級。
③房屋危險性綜合評級
根據基礎及上部承重結構的危險性鑒定等級,本房屋危險性鑒定等級綜合評定為D級,其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處于危險狀態,構成整幢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