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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鑒定等級報告:
漳州市**房屋為二層土木結構房屋,上部結構采用夯土墻承重,二層樓板采用木樓板,屋面采用木檁條屋蓋,建筑總面積為113.50m2。該房屋地處抗震設防烈度7度區(0.15g),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
⒈地基基礎
現場檢測建筑物周邊地面未見明顯開裂和沉陷現象,但上部墻體存在開裂現象,墻體存在傾斜。地基基礎危險性等級根據上部結構反應情況間接評為c級。
2.上部承重結構
⑴本工程上部結構采用夯土墻承重,二層樓板采用木樓板,屋面采用木檁條屋蓋。所檢承重墻與樓板交接處未設置圈梁,橫墻與縱墻交接處、房屋四角均未設置構造柱,不符合規范要求,結構整體性較差。
⑵實測墻體最大傾斜率為0.87%,部分所檢測點傾斜率超過標準規定的危險點評判標準0.7%的要求;
⑶部分承重墻開裂,滲水受潮。
⑷木檁條屋蓋腐朽,局部已塌陷。
⑸土墻截面風化、削弱。
根據以上檢測鑒定結果,該房屋上部結構局部存在危險點,影響房屋整體性,其危險性鑒定等級評定為c級。
⒊圍護結構
該房屋部分承重墻開裂,滲水受潮;木檁條屋蓋腐朽,局部已塌陷,圍護結構危險性等級評定為c級。
⒋房屋危險性綜合評級
根據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及圍護結構的危險性鑒定等級,本工程危險性鑒定等級綜合評定為C級,其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建議對房屋進行全面修復,若經濟條件允許,可進行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