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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歐盟正式執行無線電設備(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新指令2014/53/EU,該指令取代無線電與電信終端設備(R&TTE)指令1999/5/EC。自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舊R&TTE指令的產品將不允許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新RED指令規定了放置無線電設備的統一規則,包括市場上的蜂窩電話、汽車開門裝置和調制解調器。與舊R&TTE指令相比,新RED指令的具體技術變化如下:
涵蓋范圍;
無線電設備的定義;
對于軟件定義的無線電規定;
無線電設備的新注冊制度;
用戶手冊中的額外信息;
允許的簡化版DoC;
包裝上的地理信息;
僅在沒有協調標準的情況下,才需要公告機構(NB);
只在質量保證模式下需要NB ID;
投放市場時無需通告成員國;
正式要求加貼警示標志;
CE標志不再需要在產品說明書中,僅需加貼在產品和包裝上;
對于安全/ EMC方面的評估,制造商有以下選擇:OEM聲明、NB參與+該類型的OEM證書、或NB進行的完全質量保證模式;
對于完全使用協調標準的無線電方面的評估,制造商有相同的3項選擇,如果沒有完全使用協調標準,不允許OEM聲明是。
新指令旨在緊跟無線電設備和裝置的數量及種類增長迅速的步伐,并確保其不會相互或對人類健康造成干擾。其相關規定為主管當局提供更多的市場監管手段,加強監管產品源頭,以監測不符合新安全規定的無線電設備。經過評估,歐盟委員會將確定投放市場前需進行注冊的設備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