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蘭燙菜隸屬于金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公司是一家專業的知識型企業,定位于餐飲研發、管理、餐飲加盟品牌推廣、實施以及后期的長期維護、推廣、創立和管理,為加盟商提供管理和銷售支持,致力于向全國推廣先進的餐飲經營管理經驗和先進的經營模式。同時,公司不斷拓展業務,擴大經營范圍,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實力雄厚的有一定名氣品牌企業。
“李長蘭”火鍋,原名“三秦橋媳婦精典火鍋”,是陜西金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個子品牌,經過近20年的艱苦經營,現已擁有200多家分公司,在競爭激烈的西北餐飲市場脫穎而出,以熱菜為主導產業,以特許經營品牌推廣、實施和后期管理為指導,涵蓋特許經營全過程的專業化、知識化和人性化,集項目加盟、中西快餐管理、食品研發、生產和銷售于一體。秉承“共同成長、共享”的經營理念,以“打造中國文化餐飲品牌”為目標,倡導“求真、創立、合作、誠信”的企業文化氛圍。
經營理念:共同成長,共同分享。管理理念:規范、人性化、高效。
品牌理念:打造中國文化餐飲品牌。
特許經營理念:信任可以雙贏。
服務理念:我們的付出總是高于你的期望。
品牌起源:從無到有,穩步發展。2000年初春,我們萌生了進入中式快餐領域的夢想,開始探索和準備。馬金義先生憑借20多年的火鍋研究和餐飲經驗,開發了“李昌蘭”火鍋品牌技術和完善的商業模式,“李昌蘭”火鍋成功開業一家餐廳。帶著“中國品牌餐飲”的信念和使命,我們開始了打造專業快餐品牌的漫漫征程。自開業以來,公司已從一家營業面積超過50平方米、僅有6名員工的門店發展到全國100多家連鎖店。是中國主要省份的專業連鎖品牌。
總部提供多方面的系統支持:從商圈考察,開店可行性論證,到選址、裝修設計、開業營銷策劃等,“李昌蘭”精典燙菜全程無微不至的支持,讓加盟商輕松擁有火紅店鋪。
【加盟優勢】“李昌蘭”精典燙菜,是適合中小加盟者加盟的項目,其加盟較小、危險相對較低,行業前景好,獲得高。項目技術培訓系統完善,核心底料統一配送,總部會根據每家店面的獨特情況,量身策劃營建、營運方案及參謀建議,真正降低經營成本。
【加盟優勢】:“李昌蘭”精典燙菜,當您通過總部的審核評估程序,加入了“李昌蘭”精典燙菜特許經營體系,您就可以獲得并使用享有盛名的“李昌蘭”品牌商標和標示的權利。同時由具有豐富管理經驗和市場動作能力的總部精英管理團隊締造,已通過不斷的成功實踐說明的“李昌蘭”加盟運營標準和加盟體系,可以降低加盟危險使您快速獲取經營。作為 “李昌蘭”精典燙菜特許經營體系中的一員,您可以得到店面選址、專業培訓、市場運營、財務管理和品牌推廣方面的專業支持。
【模式優勢】“李昌蘭”精典燙菜,為創業加盟者量身打造連鎖經營模式。很多創業者不止有“做什么”的難決之定,往往伴隨的還有“無米”的尷尬。而其聽到或是看到的一些“小本創業、不操心創業、低危險創業”信息,多以其產品價格的高低來描述創業者用“米”的多少,極少有人從“適合的才是好的”這一層面來為創業者考慮——試想,三十萬的投入是諸多信息中的“小本”,那只有三萬的你該怎么辦?他們沒有解決之道!而“李昌蘭”精典燙菜,不但以實在的收費為創業者插上“味道+特色”的致富雙翼,還會根據創業者的實際經濟實力為其策劃適合的營運方案。有三十萬,你可以開店;只有三萬,“李昌蘭”照樣讓你可以輕松做老板!總之,“李昌蘭”精典燙菜為你“量體裁衣、排憂解難”,使你不在為難尷尬,使你一切皆有可能!
【綜合效益優勢】:強勢的品牌效應,科學的管理體系,創立的科研產品,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恒定的質量規范,嚴格的區域保護政策,規范化經營,確保賺錢一路暢通。
1、加盟商的合作態度要好,熟悉當地市場情況,對品牌的經營理念和模式能接受,是有志于創業加盟的人,且具有很強的加盟實力。
2、加盟者的手里面有合適的店面,可滿足加盟店的日常經營,并且服從意識也不能少,要自覺的配合總部推出的各種全國范圍的優惠活動。
3、對于加盟者而言,長遠的商業目光和合格的商業信譽,也是應該要具有的,以及不能沒有企業家的精神,熱愛該行業,具備溝通領導能力。
李昌蘭燙菜之所以有那么的創業者想要選擇加盟李昌蘭燙菜,是因為,李昌蘭燙菜的加盟的費用不是很高,在20-50萬元左右,而且李昌蘭燙菜運營的各種的項目也是非常的受歡迎的。從表格上來看,其中加盟費用10萬元,爭取進一步提升金一萬元,開店設備以及材料的費用10-25萬元,以及其他的雜項費用開支7-8萬元。當然,這個費用也不是固定的,而是會根據創業者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比如創業者所在的城市級別、所選的加盟規模等。
當然在各個城市中加盟費也有所不同,一二線城市,省會城市的加盟費用會相對較高。三四線城市費用相對會少點,費用的差異主要取決于各個地方房租費用和裝修費用的差異,基本上房租成本3-優惠購㎡天,裝修成本300-8優惠購平方米。以上就是加盟李昌蘭燙菜的費用詳情,想要加盟李昌蘭燙菜,可以在下方留言咨詢您所在城市的信息費用。

